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航天工程股票代码:603698.SH信息披露义务人1:国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创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中关村科技园顺义园临空二路1号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1号航天金融大厦信息披露义务人2:国创(北京)新能源汽车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国创新能源汽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1号5层501-38室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1号航天金融大厦股份变动性质: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8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3
第一节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 本报告书 | 指 |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航天工程/公司 | 指 |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国创基金 | 指 | 国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创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
| 信息披露义务人2,新车基金 | 指 | 国创(北京)新能源汽车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国创新能源汽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国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创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国创(北京)新能源汽车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国创新能源汽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国创基金和新车基金所持航天工程股份减少至10%的行为 |
| 中国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报告书而言,除非特别说明,特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本次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国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创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和国创(北京)新能源汽车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国创新能源汽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国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创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 名称 | 国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创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MA00GG3U24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中关村科技园顺义园临空二路1号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国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资本 | 256.5亿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2017年7月20日 |
| 经营范围 |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股权结构 |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1.70%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35.09%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35.09%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5.20%北京顺义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17%国新国同(浙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0.35%中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0.70%国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0.70%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1号航天金融大厦 |
(二)国创(北京)新能源汽车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国创新能源汽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名称 | 国创(北京)新能源汽车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国创新能源汽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2MA01PPF835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1号5层501-38室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国创(北京)新能源汽车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资本 | 52.3亿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2020年1月3日 |
| 经营范围 |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下期出资时间为2024年1月2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股权结构 | 国创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持有95.6%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持有0.96%东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0.96%北京华舆国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0.96%国创(北京)新能源汽车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52%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1号航天金融大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国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创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 姓名 | 性别 | 任职单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籍/地区居留权 |
| 谢云 | 男 | 国创基金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中国 | 北京市 | 无 |
(二)国创(北京)新能源汽车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国创新能源汽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姓名 | 性别 | 任职单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籍/地区居留权 |
| 詹钟炜 | 男 | 新车基金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中国 | 北京市 | 无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收购主体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创基金和新车基金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国创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新车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控股股东,且国创基金直接持有新车基金95.6%的份额,国创基金和新车基金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创基金和新车基金出于自身发展需要所进行的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股份变动计划2025年10月18日,公司发布《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创基金和新车基金拟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6,07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内容和上市公司已发布的减持公告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创基金和新车基金未制定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创基金持有航天工程40,652,92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7.58%;新车基金持有航天工程15,253,8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85%。双方合计持股55,906,723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43%。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国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创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其他减持期间: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9日减持数量及比例:国创基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949,02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8%。
(二)国创(北京)新能源汽车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国创新能源汽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其他减持期间:2025年12月12日减持数量及比例:新车基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1,358,7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5%。
双方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307,72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3%。本次权益变动使双方合计所持公司股票比例由10.43%减少至10.00%,触及5%整数倍。
三、权益变动前后持股对比
| 投资者名称 | 股份性质 | 变动前持股数量(万股) | 变动前持股比例(%) | 本次变动数量(万股) | 变动后持股数量(万股) | 变动后持股比例(%) |
| 国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创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 无限售流通股 | 4,065.2923 | 7.58 | 94.9023 | 3,970.3900 | 7.41 |
| 国创(北京)新能源汽车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国创新能源汽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无限售流通股 | 1,525.3800 | 2.85 | 135.8700 | 1,389.5100 | 2.59 |
| 合计 | 5,590.6723 | 10.43 | 230.7723 | 5,359.9000 | 10.00 |
注:若以上数据有差异,系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致。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创基金和新车基金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
五、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的控制权是否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创基金和新车基金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创基金于2025年11月10日至1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计1,444,1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7%;信息披露义务人新车基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计1,319,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5%。详见《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2.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创基金于2025年11月17日至12月1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计4,639,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7%;信息披露义务人新车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计2,651,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9%。详见《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的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航天工程。投资者可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创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授权代表:谢云
2025年12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创(北京)新能源汽车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国创新能源汽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授权代表:詹钟炜
2025年12月19日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附表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路东区经海四路141号 |
| 股票简称 | 航天工程 | 股票代码 | 603698.SH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国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创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1号航天金融大厦 |
| 国创(北京)新能源汽车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国创新能源汽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1号5层501-38室 |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大宗交易)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1.信息披露人1:国创基金持股种类:A股普通股股票持股数量:40,652,923股持股比例:约7.58%2.信息披露人2:新车基金持股种类:A股普通股股票持股数量:15,253,800股持股比例:约2.85%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1.信息披露人1:国创基金变动后持股数量:39,703,900股变动后持股比例:约7.41%变动比例:约0.18%2.信息披露人2:新车基金变动后持股数量:13,895,100股变动后持股比例:约2.59%变动比例:约0.25%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变动时间: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9日变动方式:大宗交易详见“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本页无正文,为《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创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授权代表:谢云
2025年12月19日
(本页无正文,为《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创(北京)新能源汽车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国创新能源汽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授权代表:詹钟炜
2025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