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9证券简称:中源家居公告编号:2025-052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曹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501,19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8.93%。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曹勇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785,730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时,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1,261,91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时,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2,523,82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曹勇先生系公司董事长,本次拟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比例不变,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若公司发生股份注销等导致股份总数减少事项,减持股份数量不变,减持股份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曹勇先生将停止减持股份。
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曹勇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曹勇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无 |
| 持股数量 | 36,501,192股 |
| 持股比例 | 28.93%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23,398,200股其他方式取得:13,102,992股 |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 第一组 | 曹勇 | 36,501,192 | 28.93% | 长江投资、曹勇、胡林福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且曹勇为长江投资董事长,并持有长江投资49%的股份。 |
| 安吉长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投资”) | 47,738,808 | 37.83% | ||
| 安吉高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盛投资”) | 3,979,560 | 3.15% | 曹勇为高盛投资实际控制人,且持有高盛投资62.22%的出资份额 | |
| 合计 | 88,219,560 | 69.91% | —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曹勇 |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3,785,730股 |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3%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261,910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523,820股 |
| 减持期间 | 2025年10月16日~2026年1月15日 |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 |
| 拟减持原因 | 个人资金需求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比例不变,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若公司发生股份注销等导致股份总数减少事项,减持股份数量不变,减持股份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减持主体曹勇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如下承诺:
(1)股份锁定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2)减持意向承诺
1)本人作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在公司股票上市后法定及承诺的锁定期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2)若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三年后的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且该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5%。
3)本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时(且仍为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董事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至少提前15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积极配合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4)本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本方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时,在3个月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本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方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时,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本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方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时,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7)本人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本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曹勇先生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曹勇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系曹勇先生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曹勇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