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肖传龙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鉴于本次组织架构调整完成后,需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一名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将导致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董事会组成的规定,需减少一名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设置,故肖传龙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肖传龙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职务。
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设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于同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选举,邱财波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非独立董事辞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具体职务(如适用)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 |
| 承诺 | |||||||
| 肖传龙 | 董事 | 2025年9月15日 | 2026年1月31日 | 公司内部工作调整 | 是 | 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否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肖传龙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邱财波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邱财波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其当选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成员数量仍为6名,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特此公告。
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附邱财波先生简历邱财波,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曾先后任职于浙江省岱山泡沫总厂、浙江舟山岱美投资有限公司;自2002年9月至2016年12月担任公司采购部经理;自2017年1月至今担任子公司上海岱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17年7月至2023年1月担任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邱财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08,5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通过浙江舟山岱美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股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6%。邱财波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