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泵业(603757)_公司公告_大元泵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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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21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现场会议于2025年10月20日在公司总部五楼会议室召开;

(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元平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韩元平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确认吕久琴女士、马贵翔先生、韩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吕久琴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且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鉴于韩宗美先生于2025年10月20日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其担任的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也将相应自动终止。同日,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韩宗美先生当选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董事会同意补选韩宗美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构成不变,具体如下:马贵翔、吕久琴、韩宗美。由马贵翔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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