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9证券简称:威龙股份公告编号:2025-060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分别
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星河息壤(浙江)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河息壤”)持有公司股份62,571,8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84%。本次司法冻结股份50,155,802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80.1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10%。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斐尼克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斐尼克斯”)持有公司股份26,619,9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02%。本次司法冻结股份26,619,932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02%。公司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星河息壤和持股5%以上股东斐尼克斯持有的公司股份分别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冻结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冻结股份是否为限售股 | 冻结起始日 | 冻结到期日 | 冻结申请人 | 冻结原因 |
| 星河息壤 | 50,155,802 | 80.16% | 15.10% | 否 | 2025年10月24日 | 2027年10月23日 | 山东省桓台县人民法院 | 司法冻结 |
| 斐尼克斯 | 26,619,932 | 100% | 8.02% | 否 | 2025年10月24日 | 2027年10月23日 | 山东省桓台县人民法院 | 司法冻结 |
| 合计 | 76,775,734 | — | 23.12% | 否 | 2025年10月24日 | 2027年10月23日 | 山东省桓台县人民法院 | 司法冻结 |
山东省桓台县人民法院对桓台县人民检察院诉指控人闫鹏飞涉嫌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一案的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冻结星河息壤持有公司50,155,802股股份及孳息,冻结斐尼克斯持有公司26,619,932股股份及孳息。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 | 累计被标记数量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星河息壤 | 62,571,880 | 18.84% | 50,155,802 | 0 | 80.16% | 15.10% |
| 斐尼克斯 | 26,619,932 | 8.02% | 26,619,932 | 0 | 100% | 8.02% |
| 合计 | 89,191,812 | 26.86% | 76,775,734 | 0 | — | 23.12% |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星河息壤欠山东爱特云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5,197,750元及利息,该笔借款纠纷已诉至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2.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若被冻结的股份全部被司法处置,可能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运行。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