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809证券简称:豪能股份公告编号:
2025-053转债代码:
113690转债简称:豪
转债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担保对象 | 被担保人名称 | 成都昊轶强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 本次担保金额 | 3,000.0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10,0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233,200.00(含本次担保)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77.11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因成都昊轶强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轶强”)借款事宜,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昊轶强与其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本金限额为人民币3,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金额 | 担保余额 | 剩余担保额度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 豪能股份 | 昊轶强 | 32,000.00 | 3,000.00 | 10,000.00 | 22,000.00 | 否 | 否 |
(二)内部决策程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负责办理担保相关事宜,签署担保(保证或抵押或质押等)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3月2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4)。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计划额度内,无需再次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被担保人名称 | 成都昊轶强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股100% |
| 法定代表人 | 衷卫华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00396289671Q |
| 成立时间 | 2014-07-11 | ||
| 注册地 | 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666号成飞工业园 | ||
| 注册资本 | 1,40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经营范围 | 航空零部件、相关设备设计制造及装配销售、航空标准件制造、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6月30日/2025年1-6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58,690.82 | 51,587.18 | |
| 负债总额 | 20,145.40 | 17,264.38 | |
| 资产净额 | 38,545.42 | 34,322.80 | |
| 营业收入 | 16,656.32 | 28,391.41 | |
| 净利润 | 4,152.11 | 8,231.66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保证人 | 债权人 | 债务人 | 担保金额(万元) | 保证方式 | 保证范围 | 保证期间 |
| 豪能股份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 | 昊轶强 | 3,0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债权人尚未收回的贷款债权余额、银行承兑汇票债权余额、票据贴现债权余额、办理商票保融债权余额、押汇债权余额、信用证债权余额、保函债权余额和/或其它债权余额和乙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 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债务分期履行,则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务提前到期的,为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债务展期的,为展期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开立信用证、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办理票据贴现或办理商票保融,为垫款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为最后一笔垫款之日起三年。 |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为昊轶强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担保额度是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同意的范围内进行的,昊轶强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此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要;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本次对外担保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3.32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77.11%,均为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特此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