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原尚(603813)_公司公告_*ST原尚: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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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16

证券代码:603813证券简称:*ST原尚公告编号:2025-070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尚投资”或“转让方”)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人民币

.

元/股的价格向信达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使用“信达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SauderGlobalMultiStrategyFund-R”QFII账户)(以下简称“信达资产”或“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5,355,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1%。股份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为SauderGlobalInvestmentOpen-endedFundCompany-SauderGlobalMultiStrategyFund(“出资方”)。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未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最终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转让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1.本次协议转让情况

转让方名称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受让方名称信达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使用“信达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SauderGlobalMultiStrategyFund-R”QFII账户)
转让股份数量(股)5,355,800
转让股份比例(%)5.1
转让价格(元/股)20.36
协议转让对价109,044,088
价款支付方式□全额一次付清?分期付款,具体为在双方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第一笔股票转让款即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万元整)支付到甲方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转让方在办理股票过户完成(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后30个自然日内,受让方将第二笔转让款即99,044,088元(大写:人民币玖仟玖佰零肆万肆仟零捌拾捌元整)支付到转让方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其他: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自筹资金□涉及金融机构或其他主体借款,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偿还安排:_____________
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的关系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具体关系:__________?否是否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是具体关系:__________?否存在其他关系:___无_______

2、本次协议转让前后各方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本次转让前本次变动本次转让后
转让前持股数量(股)转让前持股比例(%)转让股份数量(股)转让股份比例(%)转让后持股数量(股)转让后持股比例(%)
转让方原尚投资41,460,00039.485,355,8005.136,104,20034.38
广州骏15,073,00014.350015,073,00014.35
及一致行动人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余丰11,670,00011.110011,670,00011.11
受让方信达资产(使用“信达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SauderGlobalMultiStrategyFund-R”QFII账户)005,355,8005.15,355,8005.1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交易背景和目的本次协议转让系转让方原尚投资基于自身投资规划安排以及支持上市公司优化股权结构、引入新的投资者,受让方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投资价值的认可而发生的股份变动。

(三)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履行的审批或者其他程序及其进展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最终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协议转让双方情况介绍

(一)转让方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转让方

转让方名称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转让方性质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否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持股股东□是□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95183324X□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余军
成立日期2009/10/14
注册资本/出资额5,000万元
实缴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园东路2193号2706房
主要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园东路2193号2706房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余军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2、一致行动人一

转让方名称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转让方性质

控股股东/实控人□是□否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持股股东□是□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55C42Y□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余军
成立日期2021/02/20
注册资本/出资额50万元
实缴资本0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起云路8号4栋301房蚁米安居宝众创空间办公卡位38
主要办公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起云路8号4栋301房蚁米安居宝众创空间办公卡位38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余军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一致行动人二

转让方姓名余丰

转让方性质控股股东/实控人□是□否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持股股东□是□否

性别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香港九龙城衙前塱道******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受让方名称信达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使用“信达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SauderGlobalMultiStrategyFund-R”QFII账户)
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
受让方性质私募基金□是□否其他组织或机构?是□否
企业类型QFII法人
QFII证书编号RQF2013HKF026
商业登记号码?17139254□不适用
董事张寻远,邬启博
成立日期1993/04/20
注册资本35,500,100港币
注册办事处地址SUITES5801-04&08,58/F,CENTRALPLAZA,18HARBOURROAD,WANCHAI,HONGKONG
主要营业地址SUITES5801-04&08,58/F,CENTRALPLAZA,18HARBOURROAD,WANCHAI,HONGKONG
重要控制人信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主营业务境内证券投资

受让方将使用其管理的“信达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SauderGlobalMultiStrategyFund-R”账户中的资金支付本次交易对价。股份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为SauderGlobalInvestmentOpen-endedFundCompany-SauderGlobalMultiStrategyFund(“出资方”)委托受让方管理的资金(“委托管理资金”)。信达资产为上述QFII账户的管理人,负责账户的投资管理。如出资方资金未按时到位,信达资产将按照股票转让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付款义务。本次股份转让款不存在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情形。

截止2025年6月30日,信达资产流动资产总计为1.19亿港币,信达资产控股股东信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银行结余及现金余额为2.85亿港币,具有履约能力。

(三)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关系

转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受让方及实际出资方不存在股权、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也不存在资金往来、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等。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

1、协议转让当事人

甲方(转让方):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信达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信达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SauderGlobalMultiStrategyFund”QFII专户)

协议签署日期:2025年9月12日

2、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持有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公司*ST原尚(603813)5,355,800股之流通股票(截止2025年9月11日,占上市公司当前总股本105,015,000股的5.1%,以下简称“标的股票”)转让给乙方。

3、本次股票转让的价格

经双方协商,本次股票转让价款以本协议签署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95%向上取整到分即20.36元/股计算,共计109,044,088元(大写:人民币壹亿零玖佰零肆万肆仟零捌拾捌元整)。

为免异议,双方一致确认,派生股票不影响股票转让总价款,乙方无需就派生股票另行支付任何款项。

4、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在过户办理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本次股票转让的申请材料,乙方依次按

以下时间向甲方分两笔支付股票转让款,并由双方办理股票过户:

1)乙方在双方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将第一笔股票转让款即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万元整)支付到甲方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2)甲方在办理股票过户完成(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后30个自然日内,乙方将第二笔转让款即99,044,088元(大写:人民币玖仟玖佰零肆万肆仟零捌拾捌元整)支付到甲方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

5、登记过户

1)本次标的股票转让通过上交所合规性审查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各方共同配合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标的股票的过户手续。

如遇证券监管机构、上交所、中登公司等有关机构或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限制交易或过户原因不予办理的情形,则前述办理时间顺延。

2)标的股票在中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由中登公司就标的股票向乙方出具过户登记确认书(以中登公司出具的文件名称为准)时,视为本协议双方完成标的股票过户。

3)自标的股票过户完成日起,乙方即成为标的股票的所有权人,享有标的股票所对应的全部股东权利。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至标的股票登记过户完成日期间,与标的股票有关的分红、配股、股息、股利及其他任何收益、利益或权益分配归属乙方所有。

4)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标的股票过户完成日期间,目标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或定增、回购等变更股本事项的,本协议项下股票转让总价款不变,标的股票数量、标的股票比例及每股单价应作相应调整。

6、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承担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

本协议中未约定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及守约方因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

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7、协议生效本协议须经双方签署后成立生效。

(二)其他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股价对赌、股份代持、保底保收益、超额收益分成、附回购条款以及其他利益分割安排或者补充协议,不存在转让方及其关联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为受让方提供资金支持、融资担保或其他类似安排。

协议转让受让方的锁定期承诺:受让方及实际出资方承诺自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12个月内不会减持标的股份。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和风险提示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最终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四)公司已收到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权益变动事宜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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