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5证券简称:交建股份公告编号:2026-006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担保对象一 | 被担保人名称 | 安徽道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道霖”) |
| 本次担保金额 | 949.0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1,889.80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 担保对象二 | 被担保人名称 | 安徽通达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通达盛”) |
| 本次担保金额 | 5,600.0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5,600.00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亿元) | 14.04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56.96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无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近日,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以下简称“中行蜀山支行”)出具《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安徽道霖在中行蜀山支行发生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提供949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2、近日,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庐阳支行”)出具《保证合同》,为安徽通达盛在中行庐阳支行发生的借款提供2,8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3、近日,公司向合肥产投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产投”)出具《保证合同》,为安徽通达盛在合肥产投发生的借款提供2,8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二)内部决策程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银行贷款、保理、融资租赁及采购等债务提供总额不超过4.7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安徽通达盛提供债务担保额度不超过1.4亿元、为全资子公司安徽道霖提供新增贷款担保的额度不超过0.2亿元。具体内容请分别参阅2025年4月29日和2025年5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和《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安徽道霖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被担保人名称 | 安徽道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间接持有安徽道霖100%股权 |
| 法定代表人 | 王洁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4MA2W1DGH14 | ||
| 成立时间 | 2020-07-21 | ||
| 注册地 |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88号祥源城一期S-13幢商业101/101中/101上 |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公用工程;消防工程;钢结构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路牌、路标、广告牌安装施工;电安装工程设计、施工及安装;水电安装工程;电气安装;管道和设备安装;建筑物拆除活动;水源及供水设施工程建筑;公路工程;铁路工程建筑;其他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弱电工程;土石方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817.91 | 2,896.55 | |
| 负债总额 | 2,349.72 | 2,372.15 | |
| 资产净额 | 468.19 | 524.40 | |
| 营业收入 | 0.40 | 537.13 | |
| 净利润 | -56.21 | -80.21 | |
(二)安徽通达盛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被担保人名称 | 安徽通达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间接持有安徽通达盛100%股权 |
| 法定代表人 | 李明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21MACYCTAB8B |
| 成立时间 | 2023-9-27 |
| 注册地 |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亳州路街道濉溪路310号祥源广场A |
| 座17楼 | |||
| 注册资本 | 3,00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泥制品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保温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防腐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门窗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金属工具销售;纸制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消防器材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36,543.32 | 48,637.82 | |
| 负债总额 | 31,577.21 | 44,572.85 | |
| 资产净额 | 4,966.11 | 4,064.97 | |
| 营业收入 | 53,425.64 | 71,415.07 | |
| 净利润 | 901.13 | 1,020.24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安徽道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协议主体:保证人: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被担保债权额度: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949万元。
2、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
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二)安徽通达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协议主体:保证人: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被担保债权额度: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本金余额为2,800万元。
2、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三)安徽通达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协议主体:保证人: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合肥产投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有限公司
被担保债权额度: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本金余额为2,800万元。
2、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执行费、拍卖费、保管费、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合肥产投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若主债权分笔到期则主债权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债权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需要,解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过程中的业务开展和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本次担保事项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4.04亿元(全部系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6.96%。上述担保主要系公司因PPP项目投资或短期借款分别为宿松县振兴基础设施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亳州市祥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界首市齐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凤台博佳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浙江交建城市服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安徽道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五河星河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通达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