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建股份(603815)_公司公告_交建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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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建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12

证券代码:603815证券简称:交建股份公告编号:2026-009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担保对象一被担保人名称安徽锦祥融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祥融达”)
本次担保金额490万元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490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亿元)13.44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54.5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庐阳支行”)出具《保证合同》,为锦祥融达在中行庐阳支行发生的借款提供49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

(二)内部决策程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银行贷款、保理、融资租赁及采购等债务提供总额不超过4.7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为全资子公司锦祥融达提供新增贷款及其他债务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0.5亿元。具体内容请分别参阅2025年4月29日和2025年5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和《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锦祥融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间接持有锦祥融达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李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1MAD1A9EQ2X
成立时间2023-10-10
注册地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杏林街道合瓦路149号上城国际新城铂爵宫商102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河道疏浚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路基路面养护作业;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公路管理与养护;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砼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制造;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3,105.291,599.45
负债总额2,748.551,519.87
资产净额356.7479.58
营业收入3,530.281,277.60
净利润277.1679.7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协议主体:保证人: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被担保债权额度: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490万元。

2、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合同的生效:本保证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需要,解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过程中的业务开展和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均

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本次担保事项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3.44亿元(全部系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4.50%。上述担保主要系公司因PPP项目投资或短期借款分别为宿松县振兴基础设施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亳州市祥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界首市齐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锦祥融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浙江交建城市服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安徽道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五河星河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通达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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