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诉讼事项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新增3起诉讼事项所处的阶段:均为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均为被告之一。
●涉案金额:公司与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借款合同纠纷,涉案金额合计94,893,901.18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新增诉讼尚未开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的终审判决为准。终审判决后,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公司将积极应对诉讼,持续关注案件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新增诉讼的基本情况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正平股份”)与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以下简称“青海银行”)分别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合同》。近日,公司收到法院传票,因公司在借款期内未能按时偿还约定的本金及利息,青海银行对公司及其他相关方提起民事诉讼,具体如下:
| 原告 | 被告 | 案由 | 涉案金额(元) | 进展情况 |
| 青海银行 | 正平股份、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东平安驿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 借款合同 | 52,814,760.00 | 尚未开庭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格尔木生光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金生光、金生辉、李建莉、王生娟 | 纠纷 | |||
| 青海银行 | 正平股份、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东平安驿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格尔木生光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金生光、金生辉、李建莉、王生娟 | 借款合同纠纷 | 10,400,342.00 | 尚未开庭 |
| 青海银行 | 正平股份、正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海金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海金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青海金阳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格尔木生光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金生光、金生辉、李建莉、王生娟 | 借款合同纠纷 | 31,678,799.18 | 尚未开庭 |
| 合计 | 94,893,901.18 | |||
二、本次新增诉讼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新增诉讼尚未开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的终审判决为准。终审判决后,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公司将积极组织应诉工作,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