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因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1名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身故,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的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 回购股份数量(股) | 注销股份数量(股) | 注销日期 |
| 18,000 | 18,000 | 2025年10月23日 |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2025年8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至今公示期已满45天,期间并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此次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也未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1名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身故,根据《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公司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3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8,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3,957,0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上述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10月23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单位: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变动前 | 变动数 | 变动后 |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3,975,000 | -18,000 | 3,957,000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333,554,000 | 0 | 333,554,000 |
| 股份合计 | 337,529,000 | -18,000 | 337,511,000 |
四、说明及承诺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
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承办律师认为: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及回购注销安排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规定;
(二)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决策及信息披露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规定;
(三)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的回购股份注销登记,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减资、《公司章程》变更登记手续及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等。
特此公告。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