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宏股份(603856)_公司公告_东宏股份: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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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28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

日、2025年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倪立营先生、倪奉尧先生、孔智勇先生、寻金龙先生回避了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7)。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倪立营先生、倪奉尧先生回避了表决。本次增加预计额度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

交易的原则,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5年原预计金额本次增加金额本次增加后预计金额2025年1-6月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本次增加预计金额原因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产品曲阜美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00.00900.001,500.00171.45根据公司实际需求业务增加
小计600.00900.001,500.00171.45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500.004,000.004,500.00854.83根据公司实际需求业务增加
小计500.004,000.004,500.00854.83
合计1,100.004,900.006,000.001,026.28

根据《公司章程》,以上超额情况未达到董事会审批权限,基于经营的需要,由公司管理层确定执行,公司已提请董事会对2025年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确认。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曲阜美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图建筑”)

公司名称曲阜美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段井文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年4月27日
股东曲阜市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住所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小雪街道东宏路7号205室
主营业务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管道工程(不含压力管道)、亮化工程施工;房屋及小区设施维修,机电设备安装;建筑工程作业分包,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土地整理、园林绿化、物业服务、家政服务、装饰装修;建筑材料、钢材、五金机电、电缆电线、装饰材料、办公设备、文具、日用百货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美图建筑为公司控股股东东宏集团控制的二级子公司

、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道集团”)

公司名称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为民
注册资本63225.9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85年4月4日
股东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2.704%,公司持股7.296%
住所天津市和平区赤峰道91号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勘察;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建筑劳务分包;电气安装服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特种设备出租;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防洪除涝设施管理;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热力生产和供应;塑料制品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对外承包工程;特种设备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金属材料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塑料制品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过去12个月内,管道集团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自然人刘晓露女士在该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2025年5月公司将持有的管道集团7.296%股权全部转让给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管道集团股权,刘晓露女士不再担任任何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管道集团仍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经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业务,发生的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原则,如国家有定价的,按照国家定价执行,国家没有定价的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确定,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预计增加2025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是依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作出、未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上述关联交易已由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制度,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相关决议合法、有效。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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