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通 知于2026 年3 月13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等发出。公司于2026 年3 月12 日收到控 股股东杭州鼎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将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经全体董事同意后可免予执行提前通知的期限。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诚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实际出席董事9 人,其中3 名独立董事均出席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 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 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鼎胜新能源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鼎胜新能源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
董事王诚先生、陈魏新女士、樊玉庆先生、段云芳女士、赵俊先生作为本议 案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票。 表决结果:同意4 票,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 票,弃权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择机召开股东会审议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 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 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 持续为股东带来更加高效的回报,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鼎胜 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董事王诚先生、陈魏新女士、樊玉庆先生、段云芳女士、赵俊先生作为本议 案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票。 表决结果:同意4 票,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 票,弃权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择机召开股东会审议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 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7、授权董事会决定及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与方法;
8、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9、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员工 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董事王诚先生、陈魏新女士、樊玉庆先生、段云芳女士、赵俊先生作为本议 案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票。 表决结果:同意4 票,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 票,弃权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择机召开股东会审议本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为推动公司 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稳定投资者预期,增强市场信心,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同时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健 康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等情况下, 董事会同意拟使用7,000 万元(含)至14,000 万元(含)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 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 购价格不超过28.00 元/股(含)。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 权人士全权负责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 体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1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