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将被拍卖的股份为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英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英”)所持有的公司共计3,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约占公司总股本359,344,440股的0.9740%。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拟司法拍卖股份均处于司法冻结状态。海宁市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2月27日10时至2026年2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海宁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上述股票进行第二次网络拍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华英持有公司股份62,15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2980%。本次拍卖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目前司法拍卖事项尚处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份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若本次拍卖事项竞拍成功且完成后续股份变更过户手续,控股股东江苏华英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将变更为58,659,500股,预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的16.3240%。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拍卖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首轮拍卖情况
海宁市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22日10时至2026年1月23日10时在海宁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英所持有的公司
3,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进行了第一次拍卖。因无人出价,股权拍卖已流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二、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第二次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近日,公司通过网络公开渠道获悉,海宁市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2月27日10时至2026年2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海宁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573/06,户名:海宁市人民法院),第二次司法拍卖江苏华英所持有的公司3,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9740%。现将司法拍卖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三、司法拍卖的主要内容
1、拍卖标的江苏华英所持有的公司3,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
2、拍卖时间2026年2月27日10时至2026年2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法院账户名:海宁市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573/06
3、展示起拍价:1446.48万元;
4、保证金:289万元;
5、加价幅度:7万元。其他拍卖相关事宜的具体情况及拍卖须知等请登录上述拍卖平台浏览。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目前司法拍卖事项尚处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份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若本次拍卖事项竞拍成功且完成后续股份变更过户手续,控股股东江苏华英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将变更为58,659,500股,预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的16.3240%。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拍卖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与江苏华英为不同主体,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与江苏华
英均保持独立性。若江苏华英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重大影响,本次拍卖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及第二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4、如本次拍卖事项竞拍成功,控股股东江苏华英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动,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