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
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持股份”)分别于2025年8月15日、2025年10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7),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环保集团”)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所持公司的全部股份63,132,9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73%,股份性质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预审核,同意长江环保集团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协议转让所持公司的全部股份,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本次公开征集转让价格不低于8.72元/股。最终转让价格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公开征集并经有权部门批复的结果确定。公开征集期限为
个交易日(即2025年
月
日至2025年10月24日)。
2025年
月
日,公司收到长江环保集团函告,本次公开征集期内,共有一家意向受让方江苏芯长征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了受让申请材料。长江环保集团将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尽快组织评审小组对意向受让方进行评审,以确定意向受让方是否符合受让条件。
意向受让方如能通过长江环保集团的评审确定为合格受让方,仍需与长江环保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且《股份转让协议》取得有权部门的批准后方可生效及实施,意向受让方能否通过长江环保集团的评审、通过评审后是否能够签
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能否获得有权部门的批准以及股份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均存在不确定性。若本次公开征集转让获得批准并得以实施,可能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