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拟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141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7月2日公开发行了8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0,0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96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8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 1 | 年产37万吨高性能土木工程材料产业化基地项目 | 19,771.00 | 17,500.00 |
| 2 | 苏博特高性能土木工程新材料建设项目(一期) | 26,198.68 | 19,000.00 |
| 3 | 高性能建筑高分子材料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 | 12,133.40 | 11,200.00 |
| 4 |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 9,656.00 | 8,500.00 |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23,800.00 | 23,800.00 |
| 合计 | 91,559.08 | 80,000.00 | |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截至2025年12月4日,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万元) | 累计投入金额(万元) | 节余金额(万元) | 是否结项 |
| 1 | 年产37万吨高性能土木工程材料产业化基地项目 | 17,500.00 | 15,385.04 | 2,195.79 | 本次拟结项 |
| 2 | 苏博特高性能土木工程新材料建设项目(一期) | 19,000.00 | 18,346.67 | 730.01 | 本次拟结项 |
| 3 | 高性能建筑高分子材料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 | 11,200.00 | 10,497.46 | 762.48 | 本次拟结项 |
| 4 |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 8,500.00 | 4,532.84 | 0 | 已终止 |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23,800.00 | 23,800.00 | 已结项 | |
| 合计 | 80,000.00 | 72,562.01 | 3,688.29 | / |
备注1:上述节余金额包含利息。备注2:经2025年11月24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终止“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募投项目均已建设完毕,公司拟将上述项目结项。
三、节余资金使用计划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四、相关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相关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本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本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