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
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权益变动方向 | 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
|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 16.87% |
|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 16.00% |
|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 |
|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 是□否?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宁波聚合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91330201071451255R□不适用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收到宁波聚合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合投资”)《关于减持股份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聚合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从16.87%变动至16.00%,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 投资者名称 | 变动前股数(万股) | 变动前比例(%) | 变动后股数(万股) | 变动后比例(%) | 权益变动方式 | 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
|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
| 宁波聚合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366.7723 | 16.87% | 3,192.9223 | 16.00%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 2026/2/13-2026/2/26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类型为股份减持,均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股份变动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