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达(603931)_公司公告_格林达: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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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达: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2-27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

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16.87%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16.00%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是□否?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宁波聚合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91330201071451255R□不适用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收到宁波聚合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合投资”)《关于减持股份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聚合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从16.87%变动至16.00%,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变动前股数(万股)变动前比例(%)变动后股数(万股)变动后比例(%)权益变动方式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宁波聚合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366.772316.87%3,192.922316.00%集中竞价?大宗交易□2026/2/13-2026/2/26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类型为股份减持,均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股份变动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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