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东谷(603950)_公司公告_长源东谷:关于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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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源东谷:关于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28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拟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并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原《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第七十三条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第七十三条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一十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第一百一十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六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第一百一十六条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宜需提交股东会经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生效。同时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相关具体事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在办理相关审批、备案登记手续过程中,可按照管理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襄阳长源东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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