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森股份(603958)_公司公告_哈森股份: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时间: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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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28

证券代码:603958证券简称:哈森股份公告编号:2025-056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中兴华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工作需求后,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信息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人员信息: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业务规模:经审计2024年总收入217,185.5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中审众环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中审众环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2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7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监管措施42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肖文涛

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1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亚东

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钟建兵

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钟建兵,其曾担任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大中型国企的年报审计、改制审计及清产核资审计等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曾任证监会发审委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审核委委员。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肖文涛、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亚东、项目质量复核人钟建兵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35万元(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事务所最终协商确定。

二、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已连续多年向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2025年度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中兴华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任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众环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各项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合理恰当。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同意聘请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与审计机构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签署相关合同。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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