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代理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授权基本情况
(一)授权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杨君祥先生因其出差事宜暂无法履行公司总经理职责,特书面授权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绍云先生在其授权期限内,代杨君祥先生行使总经理职责。
1.授权范围:
代表杨君祥先生行使相关法律法规、《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内授权的总经理职权。
2.授权效力:
李绍云先生在本授权范围内所作出的相关决策,代表杨君祥先生意愿,具有与杨君祥先生相同的法律效力。
授权李绍云先生为公司代理总经理,任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自2025年9月1日起生效。上述被授权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授权原因
公告编号:2025-020
二、授权总经理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绍云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授权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授权代理总经理,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杨君祥先生授权委托书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