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22证券代码:400260 证券简称:大药5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李绍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自2025年11月28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聘任原因
公司原董事会秘书因个人原因离职,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公司聘任李绍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李绍云先生联系电话:0872-8880055,电子邮箱:
dongban@daliyaoye.cn,传真:0872-8880055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如适用)
2019年12月任大理药业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0月至今任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22年12月至今任大理市瑞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5年8月至今代行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2025年9月至今代理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绍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聘任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聘任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的情形。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上述聘任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公司经营发展所需,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如适用)
公司董事长提名李绍云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
经审阅被提名人的个人简历、工作实绩等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禁入处罚的情况。
经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其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职责的要求,有利于公司发展。
因此,同意聘任李绍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备查文件
(一)《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