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3—13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116号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华集团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吉华集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吉华集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吉华集团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吉华集团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吉华集团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吉华集团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二月六日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20元,共计募集资金172,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795.2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64,204.7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56.4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63,248.2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428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5年12月31日余额 | 备注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 71030122000624628 | 26,318.00 | 已于2023年6月注销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东支行 | 8110801012801165039 | 46,840.00 | 已于2023年6月注销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支行 | 381872904479 | 28,090.24 | 已于2020年8月注销 |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5年12月31日余额 | 备注 |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城厢支行 | 3301040160007437778 | 12,000.00 | 163.62 | |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支行 | 3301040160011363788 | 50,806.76 | 214.75 | |
| 合 计 | 164,055.00 | 378.37 |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806.76万元,系原募集资金账户存储金额包含了部分已发生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1. 2018年10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将“年产3万吨活性染料扩能技术改造项目”变更为“年产10万吨染料及中间体产业转型提升技术改造项目”,具体如下:
| 变更前后 | 项目名称 | 投资额 (万元) | 拟投入募集 资金(万元)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 |
| 变更前 | 年产3万吨活性染料扩能技术改造项目 | 28,090.24 | 28,090.24 | 江苏吉华化工有限公司 | 滨海县滨淮镇头罾村(盐城市沿海化工园区) |
| 变更后 | 年产10万吨染料及中间体产业转型提升技术改造项目 | 50,000.00 | 28,090.24 | 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 | 杭州临江高新区新世纪大道1766 号 |
2. 2019年4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合相关政策要求,以及国内外市场环境和需求发生变化,公司终止实施原项目三“年产11250吨高性能分散染料、7500吨高溶解性高强度酸性系列染料、11250吨高溶解性高强度直接系列染料、10000吨活性系列染料项目”和项目四“年产2万吨H-酸(二期)生产线技改项目”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以上项目后,为更好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利息)66,852.20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期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余额69,659.22万元),用于公司主业的发展,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3. 2024年12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结合相关政策要求、市场环境、项目效益及公司实际运营等因素,公司终止实施项目“年产10万吨染料及中间体产业转型提升技术改造项目”(由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活性染料扩能技术改造项目”变更)及“年产3000吨1-氨基蒽醌技术改造项目”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以上项目后,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管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公司将积极筹划、寻找合适的投资方向,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在保证投资项目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及披露程序后使用募集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详见本报告附件1,有关情况如下:
(一) 项目“年产10万吨染料及中间体产业转型提升技术改造项目”和“年产3000吨 1-氨基蒽醌技术改造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原因系2025年1月22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结合相关政策要求、市场环境、项目效益及公司实际运营等因素,公司终止实施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以上项目后,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管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公司将积极筹划、寻找合适的投资方向,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在保证投资项目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及披露程序后使用募集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 项目“年产11250吨高性能分散染料、7500吨高溶解性高强度酸性系列染料、11250吨高溶解性高强度直接系列染料、10000吨活性系列染料项目”和项目“年产2万吨 H-酸(二期)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原因系2019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合相关政策要求,以及国内外市场环境和需求发生变化,公司终止实施原项目。终止以上项目后,为更好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利息)66,852.20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期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余额69,659.22万元),用于公司主业的发展,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2017年12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8,684,095.24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433号)。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多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2017年7月1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17年8月3日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包括同业存款、票据、同业理财、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天天理财、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等,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单笔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根据公司2017年12月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及2017年12月22日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范围扩大至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根据公司2018年4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18年5月29日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同业存款、票据、同业理财、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天天理财、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根据公司2019年4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2019年5月21日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同业存款、票据、同业理财、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天天理财、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根据公司2020年4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20年5月13日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同业存款、票据、同业理财、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天天理财、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根据公司2021年4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2021年5月18日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同业存款、票据、同业理财、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天天理财、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根据公司2022年4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22年5月17日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同业存款、票据、同业理财、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天天理财、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根据公司2023年4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23年5月16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同业存款、票据、同业理财、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天天理财、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根据公司2024年4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2024年5月20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同业存款、票据、同业理财、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天天理财、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根据公司2025年4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25年5月20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同业存款、票据、同业理财、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天天理财、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明细情况如下:
| 序号 | 发行银行 | 产品名称 | 金额(万元) | 起止日期 |
| 1 | 杭州银行萧山城厢支行 | 单位大额存单奖励G01期3年 | 3,000.00 | 2025-6-5至2026-2-9 |
| 2 | 杭州银行萧山城厢支行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 | 2,250.00 | 2025-11-28至2026-5-15 |
| 3 | 杭州银行萧山城厢支行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 | 2,250.00 | 2025-11-28至2026-5-15 |
| 4 | 杭州银行萧山城厢支行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 | 2,500.00 | 2025-12-19至2026-5-15 |
| 5 | 杭州银行萧山城厢支行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 | 4,500.00 | 2025-12-19至2026-5-15 |
| 6 | 杭州银行萧山支行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 | 5,500.00 | 2025-9-5至2026-4-3 |
| 7 | 杭州银行萧山支行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 | 5,500.00 | 2025-9-5至2026-4-3 |
| 8 | 杭州银行萧山支行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 | 3,100.00 | 2025-11-28至2026-5-15 |
| 9 | 杭州银行萧山支行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 | 3,100.00 | 2025-11-28至2026-5-15 |
| 10 | 杭州银行萧山支行 | 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 | 2,000.00 | 2025-12-19至2026-5-15 |
| 合计 | 33,700.00 | |||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总额为164,204.7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63,248.24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理财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发行费用税金的净额)余额为340,783,719.19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净额的比例分别为20.75%、20.88%。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将募投项目终止后,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管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公司将积极筹划、寻找合适的投资方向,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在保证投资项目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及披露程序后使用募集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公司将结合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情况和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继续合理规范使用剩余募集资金。
| 强度酸性系列染料、11250吨高溶解性高强度直接系列染料、10000吨活性系列染料项目 | 酸性系列染料、11250吨高溶解性高强度直接系列染料、10000吨活性系列染料项目(部分项目终止,已补充流动资金) | |||||||||
| 4 | 年产2万吨H-酸(二期)生产线技改项目 | 项目终止,已补充流动资金 | 26,318.00 | 26,318.00 | 26,318.00 | 26,318.00 | -26,318.00 | 不适用 | ||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0 | 50,000.00 | 50,000.00 | 50,000.00 | 不适用 | |||
| 合计 | 163,248.24 | 163,248.24 | 25,022.61 | 116,408.24 | 116,408.24 | 25,022.61 | -88,225.6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