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部分管理制度。
本次修订的部分公司治理制度明细如下:
| 序号 | 制度名称 | 变更形式 |
| 1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 2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 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 4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 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 修订 |
| 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修订 |
| 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 | 修订 |
| 变动管理制度》 | ||
| 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修订 |
| 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 修订 |
| 1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 修订 |
注:上述第7项制度名称系更名后的名称。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全文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