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钼业(603993)_公司公告_洛阳钼业: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程钰2025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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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钼业: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程钰2025年度述职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8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程钰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 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坚持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发挥专业特长,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审慎、公 正的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法律、管理等领域具有丰富专业经验。个人工作 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如下:

程钰:一九七五年出生,法学及金融双学士。二零一八年至今担任Cameron Pace Group China 合伙人及总裁。程先生在过去25 年里在全球顶尖的金融、科 技、文化传媒、矿业及地产等企业的管理、投资、并购及战略发展方面有着丰富 的经验和视野,并在摩根大通银行、德意志银行、瑞信银行、领盛基金及中星微 电子等机构出任重要岗位。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一八年间,程先生担任公司独立非 执行董事,期间也曾担任非洲环境及野生动物基金会的重要董事会成员,积极保 护非洲的自然生态和环境。二零二三年,程先生受邀出任香港生物科技协会的副 主席。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CMOC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和勤勉尽责的态度履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报告期内会议出席情况

薪酬委

战略及可持续

其它

审计及风

股东

提名及管

董事会

发展委员会

治委员会

险委员会

员会

会议

亲自出席次

数╱应出席

11/11 6/6 5/5 5/5 不适用 5/5 6/6

次数

注:1.其它会议包括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董事长与非执行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 事参加审计及风险委员会与审计机构沟通会议;

2.会议“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于报告期内召开11 次董事会会议,召开 5 次股东会,本人依规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各项会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 会、股东会等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合法、有效的决策审 批程序,所有议案均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有利于公司的 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对审议事项,本人于会前充分准备并认真阅读文件资料,主动获取相关信息, 详细听取议案介绍,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提出 相关独立意见和审阅意见。

报告期内,对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其他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 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也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 别职权的情况。

(二)其它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同公司董事长、总裁、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 人员及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保持着顺畅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 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充分 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为本人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本人得以 能较好的传递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上级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往来。本人在 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不少于15 日,包括出席参与前述会议、进行实地考察以及 参与培训。

1、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定期呈送包括公司运营情况报告、法律及规则培训等 资料,及时向本人通报证券相关重点工作和监管动态、资本市场最新法规及信息 动态。同时,在定期报告披露期间,提醒本人履行保密义务,强化守法合规意识;

2、在出席现场会议时,公司能够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汇报公司运营 情况,保障了独立董事知情权。在发表独立意见前,公司能够提供中介机构对相 关事项的专业意见和公司责任部门出具的专项说明等资料,为发表意见提供了支 持依据;

3、公司重大事项及重要信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微信等多种方式及时进 行推送,使本人能及时了解掌握公司情况,为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4、在公司的协调组织下,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关于 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的要求、积极参加合规管理及董监高规范履职等各项培训,提 高自身的履职能力。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由公司中国律师组织的重大交易及关 联交易内部培训、审计及风险委员会专题培训等相关培训,并自学公司提供的培 训资料完成学习。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充分听取、了解经营层、中介机构对相关关联交易的汇报 和意见后,经全体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并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交 易事项,认为公司涉及之关联交易均属正常业务范围,在公司的生产经营中具有 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 的利益。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 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本人同意公司2025 年度各关联交易事项。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责任,会上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沟通,具体包括:

1、审计及风险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 前沟通,审计人员进驻审计现场前,我们认真听取、审阅了审计师对公司2025 年度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对总体目标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2、在外部审计机构审计过程中,我们就审计工作进展对审计机构发函进行

了书面督促,并与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认真督促审计 师尽职尽责进行审计,确保如期出具审计报告。

3、审计机构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本人听取了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 计师及项目经理对2025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关键审计事项、 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的汇报,重点关注公司关键审计事项是否履行了必要的 审计程序。

4、审计及风险委员会同意审计机构认定的公司账务处理,认为公司财务报 告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 年度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德勤出具的审计意见无异议,一致同意将审计报告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注重参与公司投资者管理方面的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利益。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关注公司定期业绩说明会、关注上证e 互 动等平台和媒体报道,了解公司股东的想法、股东的提问和市场关注的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的执行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认为上述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格 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对应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报告期内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进行审计,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已经 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 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 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能够充分有效地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2025 年度,根据工作需要,公司提名及管治委员会提名了公司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本人作为提名及管治委员会委员,在审阅上述候选人个人简历基础上,

就相关问题向有关人员作进一步了解询问,并就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 进行认真审核并发表书面独立意见。

2025 年度,薪酬委员会根据董事会要求,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本人认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与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符合公司组织绩效 要求的薪酬体系,符合公平、公正、公允及市场化的原则,因此对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事项发表了同意通过的意见。

(六)股份激励的情形

2025 年9 月23 日,薪酬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H 股受限制股份 计划〉的议案》,本人认为上述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对外担保的审议及实施情况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公司亦不存 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未出现公司 及股东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相关审议事项均进行认真审议,以 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生产经营及相关事项提出了独立、客观的合理化意见和 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独立履职未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 位或个人的影响。在此,本人对公司全体股东、董事会、管理层在独立董事履职 过程中给予的全力配合和大力支持表示诚挚的感谢!

2026 年,本人将本着求真务实、谨慎勤勉的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出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 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不断提 高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在此祝愿洛阳钼 业的前景更加美好!

洛阳钼业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程钰

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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