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97证券简称:继峰股份公告编号:2025-061转债代码:110801转债简称:继峰定01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5年9月12日,宁波继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继弘集团”
或“控股股东”)持有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份总数为26,925.6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21.23%。本次解除质
押2,350.00万股,并再质押2,350.00万股后,已累计质押股份数为13,660.00
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73%,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10.77%。
?继弘集团、WingSingInternationalCo.,Ltd.(以下简称“WingSing”)为公司
实际控制人王义平先生、邬碧峰女士夫妇及其子王继民先生控制的企业,与
王继民先生是一致行动人。截至2025年9月12日,WingSing持有公司
14,688.00万股,王继民先生持有公司11,890.45万股。继弘集团、WingSing、
王继民先生合计持有公司53,504.11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42.20%。
WingSing累计质押公司股份为8,900.00万股,继弘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为13,660.00万股(含本次解质押及再质押),继弘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
股份总数为22,560.00万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2.16%,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
17.79%。
公司于2025年
月
日收到控股股东继弘集团的通知,继弘集团将其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宁波分行”)的2,35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并将上述2,350.00万股再质押给招商银行宁波分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 股东名称 | 继弘集团 |
| 本次解质股份 | 2,350.00万股 |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8.73% |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85% |
| 解质时间 | 2025年9月12日 |
| 持股数量 | 26,925.66万股 |
| 持股比例 | 21.23%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 11,310.00万股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42.00%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8.92% |
注: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用于后续质押,具体情况请见“二、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二、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万股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 继弘集团 | 是 | 2,350.00 | 否 | 否 | 2025-9-12 | / | 招商银行宁波分行 | 8.73 | 1.85 | 自身生产经营 |
| 合计 | - | 2,350.00 | - | - | - | - | - | 8.73 | 1.85 | - |
注:本次为最高额质押担保,债权确认期间未届满之前,质押到期日难以确定。
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单位:万股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 继弘集团 | 26,925.66 | 21.23 | 11,310.00 | 13,660.00 | 50.73 | 10.77 | 0 | 0 | 0 | 0 |
| WingSing | 14,688.00 | 11.58 | 8,900.00 | 8,900.00 | 60.59 | 7.02 | 0 | 0 | 0 | 0 |
| 王继民 | 11,890.45 | 9.38 | 0.00 | 0.00 | 0.00 | 0.00 | 0 | 0 | 0 | 0 |
| 合计 | 53,504.11 | 42.20 | 20,210.00 | 22,560.00 | 42.16 | 17.79 | 0 | 0 | 0 | 0 |
注:持股比例合计数与部分明细数相加之和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1、公司控股股东继弘集团未来半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未来一年内(不包含半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公司控股股东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自筹资金等;继弘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如出现平仓风险,继弘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4、公司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5、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