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99证券简称:读者传媒公告编号:临2025-039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读
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读者传媒”或“公司”)与大华签订的服务协议已到期,合同约定的审计事项已全部履行完毕。根据公司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制度要求,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调整需要,考虑审计工作沟通的便捷程度,为进一步保障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专业性与客观性,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及内部控制管理水平,经公司选聘,决定改聘利安达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包括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大华进行了沟通,大华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利安达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现就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73
2024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52
2024年度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2
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2,779.0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45,020.2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892.14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家,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19家)、采矿业(2家)、批发和零售业(2家)、住宿和餐饮业(1家)。
2024年度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559.3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4年末,利安达计提职业风险基金3,677.3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利安达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利安达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马康乐,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是本项目的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孟占强,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是本项目的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昕,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是本项
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2025年度公司现有审计范围内,聘用利安达的审计费用为76.8万元整(包括但不限于资料费、审计费、手续费、税费、差旅费等),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56.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系按照利安达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大华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
11月26日,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9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大华注册地址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为梁春。大华获得的业务资质有: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大华已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并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职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大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无任何被立案调查、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等不诚信记录。公司未出现委托大华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大华的情况。上年度大华对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大华与公司签订的服务协议已到期,合同约定的审计事项已全部
履行完毕。根据公司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制度要求,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调整需要,考虑审计工作沟通的便捷程度,为进一步保障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专业性与客观性,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及内部控制管理水平,经公司选聘,决定改聘利安达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包括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大华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对大华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由衷感谢。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审计机构大华进行了事先沟通,大华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通过充分了解和审查利安达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合理、恰当。审计委员会同意变更利安达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6.8万元,并同意将变更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利安达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本次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特此公告。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