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傅建立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傅建立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副董事长职务,辞呈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黄阔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具体职务(如适用)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 傅建立 | 董事、副董事长 | 2025年12月26日 | 2026年11月14日 |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否 | 不适用 | 否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傅建立先生的辞呈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傅建立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发展。
傅建立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傅建立先生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二、选举职工董事的情况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设职工董事1名,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黄阔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与其他在任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黄阔先生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数量仍为9名,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附件:职工董事简历
黄阔先生,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销售部销售经理;2017年7月至2025年12月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截止目前,黄阔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