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丰股份(605055)_公司公告_迎丰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时间:

迎丰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27

证券代码:605055证券简称:迎丰股份公告编号:2025-061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平海路999号迎丰股份办公大楼8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9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35,607,28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77.8217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傅双利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姚勇先生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35,558,28099.985343,7000.01305,3000.0017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335,234,58099.8889367,4000.10945,3000.0017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3.01傅双利335,035,83299.8297
3.02傅泽宇335,018,80699.8246
3.03马颖波335,019,01199.8247
3.04徐叶根335,019,50799.8248
3.05余永炳335,018,90799.8246
3.06周湘望335,019,71299.8249

4、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4.01杨志清335,024,36999.8263
4.02陈华妹335,018,99999.8247
4.03谭国春335,019,30399.8248
4.04王璐335,019,30699.8248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3.01傅双利40,717,46798.6159
3.02傅泽宇40,700,44198.5747
3.03马颖波40,700,64698.5752
3.04徐叶根40,701,14298.5764
3.05余永炳40,700,54298.5749
3.06周湘望40,701,34798.5769
4.01杨志清40,706,00498.5882
4.02陈华妹40,700,63498.5752
4.03谭国春40,700,93898.5759
4.04王璐40,700,94198.5759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者股东代表持有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马茜芝、金伟影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