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56证券简称:咸亨国际公告编号:2025-069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5年10月22日?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
600.00万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
月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情况
(一)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授予日:
2025年
月
日。
、授予数量:
600.00万股。
3、授予人数:166人,包括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授予价格:
7.29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激励对象与公司公布的《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一致,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 方莉 | 副总经理 | 10.00 | 1.67% | 0.02% |
| 丁一彬 | 财务总监 | 10.00 | 1.67% | 0.02% |
| 核心管理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164人) | 580.00 | 96.67% | 1.41% | |
| 合计 | 600.00 | 100.00% | 1.46% | |
注: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次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个月。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售期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
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限售期的截止日与限制性股票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若该等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期 | 解除限售期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0月11日出具的《验证报告》(天健验〔2025〕
号),截至2025年
月
日止,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肆仟叁佰柒拾肆万元整(?43,740,000.00)。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2025年10月22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并于2025年10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和《过户登记确认书》,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0.00万股。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本次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因此,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类别 | 变动前数量 | 变动数量 | 变动后数量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609,000 | 6,000,000 | 9,609,000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406,673,240 | -6,000,000 | 400,673,240 |
| 合计 | 410,282,240 | 0 | 410,282,240 |
注:实际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的比例摊销。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 2025年(万元) | 2026年(万元) | 2027年(万元) | 2028年(万元) |
| 600.00 | 5,526.00 | 918.93 | 3,026.41 | 1,169.44 | 411.23 |
注:1、上述费用不代表最终会计成本,实际成本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四舍五入所造成。本次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本次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次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