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和生态(605069)_公司公告_正和生态: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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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和生态: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2-12

证券代码:605069证券简称:正和生态公告编号:2026-008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2/24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2月23日~2026年2月22日
预计回购金额2,000万元~4,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16元/股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166.94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79%
实际回购金额2,004.56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7.81元/股~14.93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延期至2025年8月22日止,即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2月23日至2025年8

月22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披露的《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6元/股(含),若后续股价持续超出当前上限16元/股(含),公司将继续动态调整回购价格上限,以保障回购计划顺利实施。同意将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延期至2026年2月22日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4月1日,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二)2026年2月11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66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9%,回购最高价为14.93元/股,回购最低价为7.81元/股,回购均价为12.01元/股,使用资金总额20,045,63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2月24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方案,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0)

根据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增持计划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6)、2024年8月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恒投资”)自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8月6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41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5,008,02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根据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董监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2024年8月3日披露的《关于部分董监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增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核心管理人员自2024年2月20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合计增持公司股份8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1%,增持金额512.55万元。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本次回购前回购完成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27,536,50060.24127,536,50060.24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84,161,27839.7684,161,27839.76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001,669,4000.79
股份总数211,697,778100.00211,697,778100.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1,669,40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回购方案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已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

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若公司未能在本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的,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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