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 投资金额 | 180,000.00万元 |
| 投资种类 |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或收益凭证或其他低风险产品 |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不影响公司经营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收益。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或收益凭证或其他低风险产品,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公司可以根据各自现金流及实际需求进行分配,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拟委托理财产品为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影响较大,公司委托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二)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投资方式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或收益凭证或其他低风险产品。
(四)投资期限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可由公司与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公司拟委托理财产品为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影响较大,公司委托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或者授权签署相关合同。投资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与管理,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含子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是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未来如果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置相关理财产品,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根据理财产品类型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进行列示,最终以经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