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11证券简称:新洁能公告编号:2026-016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 国硅集成电路技术(无锡)有限公司 | 500.00万元 | 0.00元 | 不适用:前期无担保 |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0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0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无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国硅集成电路技术(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硅集成")作为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求,每月需向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虹宏力")预付全额货款进行晶圆代
工业务的采购,为提升国硅集成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国硅集成资金运营压力,现公司计划为国硅集成向华虹宏力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为本金5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无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被担保人名称 | 国硅集成电路技术(无锡)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控股子公司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44.6250% |
| 法定代表人 | 张允武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92MA235NEX23 |
| 成立时间 | 2020-11-17 |
| 注册地 | 无锡经济开发区高浪东路999号启航大厦6层612室 |
| 注册资本 | 743.0341万元 |
| 公司类型 | 私营企业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科技中介服务;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
|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11,412.42 | 10,724.01 | |
| 负债总额 | 2,316.77 | 2,054.51 | |
| 资产净额 | 9,095.66 | 8,669.50 | |
| 营业收入 | 3,393.78 | 2,303.38 | |
| 净利润 | 408.06 | 72.35 |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国硅集成电路技术(无锡)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
3、债务人:国硅集成电路技术(无锡)有限公司
4、担保额度:人民币5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7、无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除本次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本次担保金额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0.12%,无逾期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