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16证券简称:奥锐特公告编号:2025-065债券代码:111021债券简称:奥锐转债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 投资金额 | 签署初始资金为人民币_7,632.35__万元 |
| 投资种类 | 协定存款 |
| 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一、本次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2024年9月2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了《单位协定存款协议》,初始签署金额为15,925.65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扬州奥锐特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奥锐特”)分别于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2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订了《单位协定存款协议》,初始签署金额分别为9,699.90万元和2,788.1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上述合约均于近日到期,产品类型为存款,公司单位协定存款本金全部赎回,截至2025年6月30日,获得收益为98.54万元,收益符合预期,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到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协定存款金额 | 受托方名称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是否到期赎回 | 协定利率 | 收益金额 |
| 1 | 15,925.65 | 兴业银行 | 协定存款 | 存款 | 是 | 按兴业银行挂牌公告的协定存款利率+30BP | 32.98 |
| 2 | 9,699.90 | 农业银行 | 协定存款 | 存款 | 是 | 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基准利率-20BP | 47.03 |
| 3 | 2,788.19 | 工商银行 | 协定存款 | 存款 | 是 | 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基准利率-20BP | 18.53 |
注:收益金额不含协议期内以部分原协定存款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获得的收益。
二、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金额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为协定存款,购买该产品后募集资金仍在专户内,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随时可以支取资金。现金管理签署初始资金为7,632.35万元。
(三)资金来源
1、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24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81,212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8,121,2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2,12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648,571.7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00,471,428.30元,上述款项已于2024年8月1日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4〕325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0)。
(四)投资方式本次单位协定存款如下:
| 产品名称 | 受托方名称 | 产品类型 | 产品金额 | 预计年化收益率(%)(如有) | 预计收益金额(如有) | 产品期限 | 收益类型 | 有无结构化安排 |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资金来源 |
| 协定存款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 | 3,982.70万元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5年8月30日-2026年8月30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无 | 否 | 募集资金 |
| 协定存款 | 农业银行 | 银行理财 | 1,760.01万元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5年8月29日-2026年8月28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无 | 否 | 募集资金 |
| 协定存款 | 工商银行 | 银行理财 | 1,889.65万元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0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无 | 否 | 募集资金 |
(五)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根据2025年8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近期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扬州奥锐特分别与兴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签订了《单位协定存款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委托方: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产品名称 | 协定存款 |
| 产品类型 | 存款 |
| 协定存款账号 | 358520100100360906 |
| 基本存款额度 | 伍佰万元整 |
| 计息方式 | 协定存款账户日终余额在基本存款额度500万元以下部分按兴业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按日计息,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500万元以上部分按兴业银行挂牌公告的协定存款利率加20BP按日计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按季结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协定存款结息日。 |
| 支取限制 | 随取随用 |
| 起息日 | 2025年8月30日 |
2、受托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委托方:扬州奥锐特药业有限公司
| 产品名称 | 单位协定存款 |
| 产品类型 | 存款 |
| 结算户账号 | 19940101040050600 |
| 结算户基本存款额度 | 伍拾万元整 |
| 计息方式 | 协定存款账户(开立于结算户下)日终余额在基本存款额度50万元以下部分按中国农业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挂牌利率计息,50万元以上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基准利率减80BP计息,按日计息,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 |
| 支取限制 | 随取随用 |
| 起息日 | 2025年8月29日 |
3、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委托方:扬州奥锐特药业有限公司
| 产品名称 | 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 |
| 产品类型 | 存款 |
| 结算户账号 | 1207061129200332601 |
| 结算户基本存款额度 | 伍拾万元整 |
| 计息方式 | 协定存款账户(开立于结算户下)日终余额在基本存款额度50万元以下部分按工商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挂牌利率计息,50万元以上部分按工商银行挂牌公告的协定存款利率加25BP按日计息,按日计息,按季结息。 |
| 支取限制 | 随取随用 |
| 起息日 | 2025年9月1日 |
三、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保荐人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规定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五、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开展。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