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鼎光电(605118)_公司公告_力鼎光电: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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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鼎光电: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9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代码:605118公司简称:力鼎光电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如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仍为410,684,000股,则向全体股东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3,205,20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力鼎光电605118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吴泓越马延毅
电话0592-31362770592-3136277
办公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
电子信箱stock@evetar.comstock@evetar.com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1,799,422,078.891,736,155,944.223.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13,969,901.001,502,845,726.830.74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371,862,462.11294,242,946.2026.38
利润总额144,429,179.7687,146,481.4065.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8,979,544.9578,298,312.5864.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3,217,530.9373,635,278.0067.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6,455,474.80102,536,365.8352.5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345.60增加2.74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1680.192364.7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1530.192363.96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1,180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66.57273,375,000
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9.4779,960,000质押14,370,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未知1.405,735,560未知
厦门鼎之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174,822,300
厦门欣立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0.652,683,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赢科技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未知0.20830,500未知
深圳宽源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宽源红帆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未知0.14556,100未知
上海健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健顺云6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未知0.13527,300未知
浙江雷可澳投资有限公司未知0.12505,400未知
上海健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健顺云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未知0.10398,200未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亿威达投资有限公司、厦门伊威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鼎之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欣立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富宝先生控制的主体。除上述说明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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