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可转债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承接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沿浦”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上海沿浦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11号)核准,上海沿浦于2022年11月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84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4,000,000.00元,期限6年,扣除承销与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347,169.81元,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人民币379,652,830.19元。该款项由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汇入到上海沿浦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闵行支行127907820510222专用账户。上述到位资金再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2,231,132.06元,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7,421,698.1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6074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关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募集后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已累计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进度 |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
重庆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金康新能源汽车座椅骨架、电池包外壳生产线项目
重庆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7,224.78 17,224.78 17,259.94 100.20%
2024年4月
荆门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长城汽车座椅骨架项目
荆门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0,517.39
10,517.39 9,903.79
94.17%
2025年6月金华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0,000.00 534.90 5.35%
2026年6
月
注1:“重庆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金康新能源汽车座椅骨架、电池包外壳生产线项目”已经建设完毕并已经结项;
注2:
“荆门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长城汽车座椅骨架项目”中荆门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部分已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三、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情况
(一)前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情况
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荆门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长城汽车座椅骨架项目”原计划由荆门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沿浦”),实施地点位于荆门市掇刀区团林铺镇石堰村207室。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客户需求、市场未来发展以及为进一步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金华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并增加“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岭下镇岭下朱工业园紫阳路103号”作为该项目的实施地点。
前次募投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序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 | 募集资金投入(万元)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荆门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长城汽车座椅骨架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荆门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
司
荆门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
司
荆门市掇刀区团林铺镇石堰村207室
荆门市掇刀区团林铺镇石堰村207
室
20,517.39
10,517.39
2024年12月
2025年6
月金华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
司
浙江省金东区岭下镇紫阳路103号
10,000.00
2026年6
月
20,517.39 20,517.39
(二)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情况
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荆门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长城汽车座椅骨架项目”原计划由荆门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沿浦”)及金华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沿浦”)实施,实施地点位于荆门市掇刀区团林铺镇石堰村207室及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岭下镇岭下朱工业园紫阳路103号。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客户需求、市场未来发展以及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增加“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江凯路128号”作为该项目的实施地点。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 主体 |
| 地点 |
| 募集资金投入(万元)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荆门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长城汽车座椅骨架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
前
调整
后荆门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
司
荆门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
司
荆门市掇刀区团林铺镇石堰村207室
荆门市掇刀区团林铺镇石堰村207室
10,517.39 10,517.39
2025年6
月
2025年6
月金华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
司
金华沿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浙江省金东区岭下镇紫阳路103号
浙江省金东区岭下镇紫阳路103号
10,000.00 6,000.00
2026年6月
2026年6
月
/
上海沿浦精工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江凯路128号
/ 4,000.00 /
2026年6
月
| 合计 | 20,517.39 | 20,517.39 |
除上述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以外,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投资总额等均不存在变化。增加实施主体后,上海沿浦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设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
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相关审议程序通过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政府有关部门的备案、审批等程序。
公司将实时关注上述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募投项目使用的合法有效,并致力于实现募投项目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最优化。
四、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
险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最新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及意见
2025年8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事项,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本次部分募投
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生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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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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