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大门(605155)_公司公告_西大门: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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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10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2月9日以现场及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

日通过专人送达及邮件方式等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柳庆华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有

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明确表明放弃其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及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将前述被放弃权益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了分配。因此,激励对象人数由

人调整为

人,授予权益数量不变。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公司于2025年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公司董事沈华锋、柳英、沈兰芬、任丹萍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12月9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05名激励对象授予310.6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27元/股。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董事沈华锋、柳英、沈兰芬、任丹萍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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