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58证券简称:华达新材公告编号:2025-042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股份回购进展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10/19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4年10月18日~2025年10月17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10,000万元~20,000万元 |
| 回购价格上限 | 11.70元/股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实际回购股数 | 1,084.19万股 |
|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2.12% |
| 实际回购金额 | 10,065.60万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8.41元/股~11.80元/股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2024年10月23日,公司披露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
2.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3.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4.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85元/股(含)
5.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6.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0)。
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5年6月19日实施完毕,根据《回购报告书》: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变化。”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1.8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1.70元/股(含)。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以及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9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14.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2%,购买的最高价为8.71元/股、最低价为8.52元/股,支付
的金额为992.0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5年9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912.4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8%,购买的最高价为11.80元/股、最低价为8.5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8,588.8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10月1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084.1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2%,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56%,购买的最高价为11.80元/股、最低价为8.4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0,065.6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11月5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11月6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二)2025年10月10日,公司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际回购股份10,841,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回购最高价格11.8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8.41元/股,回购均价9.28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0,065.6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在股份回购期间,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10月14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2025年1月9日,公司董事、总经理邵明霞女士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50,900股,增持金额为299.86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5%;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季绍敏先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66,900股,增持金额为199.86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上述增持人员未提出后续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除上述人员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股份变动表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股份类别 | 本次回购前 | 回购完成后 |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511,420,000 | 100.00 | 511,420,000 | 100.00 |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0 | 0.00 | 10,841,920 | 2.12 |
| 股份总数 | 511,420,000 | 100.00 | 511,420,000 | 100.00 |
六、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10,841,920股,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根据回购股份方案,上述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