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星期四)在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第五大道
号二楼会议室五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
月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人,实际出席董事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池骋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用途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用途的公告》(2025-051)。
表决情况: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