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国光连锁
股票代码:605188
信息披露义务人:胡春香
住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解缙路
通讯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解缙路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5年9月2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光连锁”)拥有权益股份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国光连锁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交易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胡春香 |
| 国光连锁、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
|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股份权益变动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中登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姓名 | 胡春香 |
| 性别 | 女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36240119731016**** |
| 住所 |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解缙路**** |
| 通讯地址 |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解缙路****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胡春香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
| 持股数量 | 10,772,034股 |
| 持股比例 | 2.14%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10,772,034股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第一组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胡金根 | 86,000,000 | 17.12% | 胡金根先生和蒋淑兰女士为夫妻关系;胡志超先生、胡智敏先生系胡金根先生、蒋淑兰女士之子;胡金根先生和胡春香女士为兄妹关系;江西国光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由胡金根、蒋淑兰、胡志超、胡智敏、刘旸瑒持股。 | |
| 蒋淑兰 | 43,155,763 | 8.59% | ||
| 胡志超 | 21,611,695 | 4.30% | ||
| 胡智敏 | 14,404,576 | 2.87% | ||
| 胡春香 | 10,772,034 | 2.14% | ||
| 江西国光实业有限公司 | 252,055,934 | 50.17% | ||
| 合计 | 428,000,002 | 85.20% | — |
注:1、自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29日期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股本总数发生变化,以上持股比例根据公司2025年9月29日总股本502,358,500股计算得出。
2、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联关系情况
胡金根先生与蒋淑兰女士为夫妻关系;胡志超先生、胡智敏先生系胡金根先生、蒋淑兰女士之子;胡金根先生和胡春香女士为兄妹关系;江西国光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由胡金根、蒋淑兰、胡志超、胡智敏、刘旸瑒持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胡春香女士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个人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除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其他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安排。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胡金根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86,000,000 | 17.12 | 86,000,000 | 17.12 |
| 蒋淑兰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43,155,763 | 8.59 | 43,155,763 | 8.59 |
| 胡志超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1,611,695 | 4.30 | 21,611,695 | 4.30 |
| 胡智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4,404,576 | 2.87 | 14,404,576 | 2.87 |
| 胡春香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0,772,034 | 2.14 | 9,777,034 | 1.95 |
| 江西国光实业有限公司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52,055,934 | 50.17 | 252,055,934 | 50.17 |
| 合计 | 428,000,002 | 85.20 | 427,005,002 | 85.00% | |
注:1、自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29日期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股本总数发生变化,以上持股比例根据公司2025年9月29日总股本502,358,500股计算得出。
2、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 6 个月内,除本报告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使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国光连锁证券部,以备查阅。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西省吉安市 |
| 股票简称 | 国光连锁 | 股票代码 | 605188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胡春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解缙路****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 持股数量:428,000,002股 持股比例:85.20%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 减持数量:995,000 减持比例:0.20% 减持后持股数量:427,005,002 减持后持股比例:85.00%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5年9月29日 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不适用?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否?(除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安排)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 | ||
| 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