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通线缆(605196)_公司公告_华通线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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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29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通线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5日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文东主持,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经参会董事书面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非特别授予部分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本次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

日为2022年9月19日,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2年11月15日,截至目前第三个限售期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同意于限售期限届满日(2025年11月17日,因2025年11月15日为非交易日,自动顺延至下一交易日)对64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532,000股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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