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马洪锐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马洪锐先生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除辞任非独立董事职务外,马洪锐先生在公司担任的其他职务不变。
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孙启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具体职务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 马洪锐 | 非独立董事 | 2025年11月6日 | 2027年8月28日 |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是 | 中层管理人员 | 否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此次马洪锐先生提前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工作的正常运行。马洪锐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并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
接工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马洪锐先生已确认与董事会和本公司之间无不同意见,亦不存在公司股东需要知悉有关辞任的其他事宜。马洪锐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马洪锐先生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孙启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孙启发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履行职工代表董事的职责。孙启发先生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8日
附件:
孙启发简历孙启发,男,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曾担任公司设备部主管,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科创总工程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启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间接持有公司44,408股。孙启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