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并按照《公司章程》和《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许友先生、独立董事黄泽民先生和董事陈怡文女士组成,由刘许友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召开情况报告期间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八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审核的议案 |
| 2025年1月20日 |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2025年2月24日 |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 1、《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初稿)》 |
| 2025年3月10日 |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 1、《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汇报》4、《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5、《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6、《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7、《关于支付毕马威华振2024年度审计报酬及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8、《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9、《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2025年4月28日 |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 1、《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2025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汇报》 |
| 2025年8月11日 |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 1、《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2025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汇报》3、《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2025年10月30日 |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 1、《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2025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汇报》3、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4、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7、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8、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
| 9、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10、关于修订《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的议案11、关于修订《内部控制评价作业程序》的议案12、关于修订《内部控制手册》的议案13、《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 ||
| 2025年12月4日 |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 | 1、《2026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关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 |
| 2025年12月24日 |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 |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期间,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阅读会议材料,积极了解情况,对会议议案展开讨论,最终形成会议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并对定期报告编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当期的经营情况与财务情况,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披露内容和程序合规合法。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并听取了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对公司的年度审计计划,就审计范围
及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充分讨论与沟通,并评估其独立性及专业性,并对于公司支付2024年度审计报酬及聘用条款进行评估,认为符合市场和公司的实际情况。鉴于2024年度毕马威华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故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的审计机构,具体监督及评估情况请详见附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稽核室提报的2024年度及2025年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汇报等工作资料,督促稽核室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内部审计,并检查内部审计工作执行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问题等,并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问题。在第四季度审计委员会也认真审阅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及2026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稽核室等公司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以更好的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合规。
(五)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评估了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并根据公司的内控需求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的修订议案,并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
部门的要求,报告基本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总体评价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依法合规履职,有效的监督了公司内部和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完善,保证了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与可靠性。
2026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发挥监督、审查、协调的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而努力不懈。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