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侨食品(605339)_公司公告_南侨食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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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侨食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6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涉及延期的募投项目名称:扩产建设及技改项目、重庆南侨淡奶油生产 加工基地项目

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 生变更的情况下,将重庆南侨淡奶油生产加工基地项目和扩产建设及技改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 年6 月。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98 号),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6,352.9412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6.98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78,729,415.76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87,452,143.9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91,277,271.83 元。公司于2021 年5 月 12 日收到本次公开发行A 股募集资金,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以上募集资金已由毕马威华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 年5 月13 日出具的《南侨食品集团(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100640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变更情况概述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扩 产建设及技改项目中天津南侨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南侨”)作为实施 主体的冷冻面团生产线及相关配套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广州南侨食品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广州南侨”),扩产建设及技改项目中天津南侨作为实施主体的 炼乳生产线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天津南侨全资子公司天津吉好食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津吉好”)。

2、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部 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调减募投项目扩产建设及技改项目中天津南侨、 上海南侨作为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金额共计20,534.65 万元;调减募投项目“冷 链仓储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中天津南侨、上海南侨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南侨”)作为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金额共计10,618.36 万元,并将上述项目变 更调减的募集资金合计31,153.01 万元用于重庆基地项目,重庆南侨食品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重庆南侨”)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将“冷链仓储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客户服 务中心与信息化系统建设及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尚未完工的募 投项目重庆基地项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 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将上述已结项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6,470,789.85 元为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庆南侨淡奶油生产加工基地项目” 实施主体重庆南侨提供无息借款,并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

三、募集资金变更后拟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变更 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截至2025 年

12 月31 日累

截至2025 年12 月 31 日累计投入募集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调整后投资

序 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总额

计投入进度

态日期

资金总额

(%)

1 扩产建设及技 改项目 58,797.13 38,262.48 33,560.05 87.71% 2026 年6 月

2 冷链仓储系统 升级改造项目 12,960.00 2,235.25 2,248.15 100.58% 已完成

3 研发中心升级 改造项目 6,470.60 6,470.60 2,718.66 69.10% 不适用

客户服务中心

与信息化系统

建设及升级项 目

20,900.00 20,900.00 20,914.39 100.07% 已完成

油生产加工基 重庆南侨淡奶 地项目

31,259.40 21,135.29 67.61% 2026 年3 月

总计 99,127.73 99,127.73 82,329.15 83.05%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概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根据重庆南侨淡奶油生产加工基地项目、扩产建设及技改项目当前实际建设 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 公司经审慎研究,拟将重庆南侨淡奶油生产加工基地项目、扩产建设及技改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延期后达到预

项目原计划达到预

项目名称

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重庆南侨淡奶油生产加工基地项目 2026 年3 月 2027 年6 月

扩产建设及技改项目 2026 年6 月 2027 年6 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重庆南侨淡奶油生产加工基地项目”旨在优化产品结构,增加淡奶油 产能,完善西南地区区域布局,以深耕经营西南市场。该项目由募集资金和公司 自有资金共建,后续未投入部分将由公司以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共同投入。

公司“扩产建设及技改项目”旨在优化产品结构,扩充预制烘焙等产品产线, 并且对现有产线进行改造升级,积极推进食品科技创新。

近年来,烘焙市场消费场景、消费结构、消费习惯改变的趋势更为明显,为 迎合烘焙市场各业态及渠道需求变化,确保新建产能精确匹配市场需求,在保障 产能充足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业务开拓及产能需求对上述两个项目剩余设备产线 等投资实行逐步、分批投入,以最大限度实现资源的高效配置。基于当前项目实 际开展状况及后续资金使用计划,经公司审慎研究,在保证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以及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 的影响的情况下,拟延长上述两个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五、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后能按期完成拟采取措施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公司拟采取 如下措施以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后募集资金合规、高效使用,促使募投项 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1、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合规、高效使用;

2、在保证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募投项目进度;

3、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定期汇报募投项目情况,加强募投项目监督。

六、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庆南侨淡奶油生产加工基地项目、扩产建设及技改项目的延期仅涉及 项目进度的变化,不存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变更, 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本次重庆南侨淡奶油生产加工基地项目、扩产建设及技改项目的延期是公司 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期发 展规划。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 年3 月25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 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 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重庆南侨淡奶油生产加工基地项目、 扩产建设及技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 年6 月。

(二)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己经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无需经过股东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 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本次重庆南侨淡奶油生产加工基地项目、扩产建设及技改项目的延期是公司 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实施进度的变化,不存在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 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扩产建设及技改项目延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 划。

综上,保荐机构对南侨食品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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