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5365证券简称:立达信公告编号:
2025-051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最新修订内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八十九条……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涉及下列情形的,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一)上市公司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的;(二)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 | 第八十九条……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涉及下列情形的,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一)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二)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的。……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在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后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章程》同时废止。公司将在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