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核芯破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要约收购公司股份
交割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长龄液压”)于2026年2月3日披露了《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本次要约收购为收购人无锡核芯破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核芯破浪”或“收购人”)向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核芯听涛科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核芯听涛”)、江阴澄联双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澄联双盈”)之外的其他所有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预定收购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17,290,4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2.00%,要约收购价格为
35.82元/股。要约收购期限为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3月9日。
截至2026年3月9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统计,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东账户总数为3户,预受要约股份总数为17,290,548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2.00007%。
核芯破浪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义务,并按照《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约定,按照同等比例收购已预受要约的股份,最终收购股份数量为17,290,448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要约收购的清算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核芯破浪持有长龄液压17,290,44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00%。核芯破浪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长龄液压60,502,16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1.99%。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胡康桥、许兰涛。
本次公司控制权变更完成后,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原实际控制人夏继发、
夏泽民及其一致行动人江阴澜海浩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澜海浩龙”)分别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3月14日
| 股东姓名/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变动数量(股)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所持股份数(股) | 持股比例 | 所持股份数(股) | 持股比例 | ||
| 夏继发 | 58,800,000 | 40.81% | -49,666,720 | 9,133,280 | 6.34% |
| 夏泽民 | 39,200,000 | 27.21% | -9,797,921 | 29,402,079 | 20.41% |
| 澜海浩龙 | 4,200,000 | 2.91% | -1,037,421 | 3,162,579 | 2.19% |
| 原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 | 102,200,000 | 70.93% | -60,502,062 | 41,697,938 | 28.94% |
| 核芯听涛 | - | - | 36,007,360 | 36,007,360 | 24.99% |
| 澄联双盈 | - | - | 7,204,354 | 7,204,354 | 5.00% |
| 核芯破浪 | - | - | 17,290,448 | 17,290,448 | 12.00% |
| 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 | - | - | 60,502,162 | 60,502,162 | 41.9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