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饮料(605499)_公司公告_东鹏饮料: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稀释致权益变动至5%以下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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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鹏饮料: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稀释致权益变动至5%以下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2-04

605499证券简称:东鹏饮料公告编号:

2026-016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

的提示性公告

投资者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林木港5.22%林戴钦5.22%瑞昌市鲲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6%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林木港4.84%林戴钦4.84%瑞昌市鲲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69%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是□否?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林木港□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不适用
林戴钦□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不适用
瑞昌市鲲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91440300359818423T□不适用

3.一致行动人信息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批准,公司发行的40,889,900股(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已于2026年2月3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H股挂牌并上市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20,013,000股增加至560,902,900股,林木港、林戴钦、瑞昌市鲲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持股比例的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投资者名称变动前股数(股)变动前比例(%)变动后股数(股)变动后比例(%)权益变动方式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资金来源(仅增持填写)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林木港27,151,6265.2227,151,6264.84/2026-2-3/
林戴钦27,151,6265.2227,151,6264.84/2026-2-3/
瑞昌市鲲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6,319,2045.0626,319,2044.69/2026-2-3/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后股份总数增加,导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不触及要约收购,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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