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报告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石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89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275,000股,发行价格为27.4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0,110.0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523.2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586.79万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8月5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8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1BJAA120480)。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79,049,359.92元(含置换预先投入金额119,302,089.04元),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项目 | 金额 |
| 募集资金总额 | 501,100,500.00 |
| 减:发行费用 | 45,232,572.26 |
| 募集资金净额 | 455,867,927.74 |
|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包括置换预先投入金额) | 479,049,359.92 |
| 减:期末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 0.00 |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23,181,432.18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0.0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该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公司和保荐机构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其子公司成都冠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冠石”)和保荐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流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
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其子公司宁波冠石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冠石”)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前湾新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完毕,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为0元,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 冠石科技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苜蓿园支行1 | 409530100100141528 | 0.00 |
| 冠石科技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玄武支行2 | 320006610013001498654 | 0.00 |
| 冠石科技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 10132001040224510 | 0.00 |
| 成都冠石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流支行 | 4402087919000101475 | 0.00 |
| 宁波冠石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 | 389685417663 | 0.00 |
| 宁波冠石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数创支行3 | 39318001040000205 | 0.00 |
| 合计 | 0.00 | ||
注1:由于银行内部制度要求,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苜蓿园支行无对外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故由其上级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与保荐机构、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注2:由于银行内部制度要求,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玄武支行无对外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故由其上级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与保荐机构、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注3:由于银行内部制度要求,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数创支行无对外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权限,故由其上级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前湾新区支行与保荐机构、公司及宁波冠石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1,930.2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XYZH/2021BJAA120481)。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余额为0元。
(五)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计划投入“功能性结构件、超高清液晶显示面板及研发中心”项目的部分剩余募集资金25,886.79万元及该项目利息净额,变更用于投资建设公司新项目“光掩膜版制造项目”。
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以现金方式向“光掩膜版制造项目”项目实施主体宁波冠石增资1.50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同时,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宁波冠石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以现金方式向“光掩膜版制造项目”项目实施主体宁波冠石增资1.33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光掩膜版制造项目”截至2025年3月20日的募集资金余
额131,881,082.54元及后续该部分募集资金转入宁波冠石募集资金专户前累计产生的利息净收入及理财收益,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补足。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五、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和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3月20日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6BJAA19B003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冠石科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冠石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六、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是否合规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冠石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实际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冠石科技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冠石科技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
本保荐机构对冠石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50,110.0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720.51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8,197.801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7,904.94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56.27% | |||||||||||
| 承诺投资 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功能性结构件、超高清液晶显示面板及研发中心 | 是 | 45,586.79 | 19,700.00 | 19,700.00 | 19.34 | 19,700.00 | 0.00 | 100.00 | 2025年3月 | 注3 | 注3 | 是 |
| 光掩膜版制造项目 | 否 | - | 28,204.942 | 28,204.942 | 21,701.17 | 28,204.94 | 0.00 | 100.00 | 2028年 | - | - | 否 |
| 合计 | - | 45,586.79 | 47,904.94 | 47,904.94 | 21,720.51 | 47,904.94 | 0.00 | 100.00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受市场需求波动及经济增速放缓影响,经2024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功能性结构件、超高清液晶显示面板及研发中心”项目实施期限延长12个月至2025年3月。 因公司液晶面板和功能性器件产能已能够满足目前订单需求,在全面考量自身产能状况、市场需求动态以及宏观经济环境等多重实际因素的基础上,经2024年10月24日 | |||||||||||
|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4年11月1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功能性结构件、超高清液晶显示面板及研发中心”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25,886.79万元及该项目利息净额全部投入“光掩膜版制造”项目。 2025年3月,“功能性结构件、超高清液晶显示面板及研发中心”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可使用状态并结项。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因公司液晶面板和功能性器件产能已能够满足目前订单需求,在全面考量自身产能状况、市场需求动态以及宏观经济环境等多重实际因素的基础上,公司决定将“功能性结构件、超高清液晶显示面板及研发中心”项目投入金额由45,586.79万元调减至19,700.00万元。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系实际转至“光掩膜版制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金额;注2:“光掩膜版制造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和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均包含了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注3:自2025年3月“功能性结构件、超高清液晶显示面板及研发中心”项目结项以来,功能性结构件业务持续稳定地产生经济效益,液晶面板业务受原材料供应紧张,核心客户退出等因素影响,产能利用率较低,导致尚未产生效益,公司正积极对接潜在客户,争取早日实现预计效益。
附件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光掩膜版制造项目 | 功能性结构件、超高清液晶显示面板及研发中心 | 28,204.94 | 28,204.94 | 21,701.17 | 28,204.94 | 100.00 | 2028年 | - | - | 否 |
| 合计 | — | 28,204.94 | 28,204.94 | 21,701.17 | 28,204.94 | 100.00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变更原因:因公司液晶面板和功能性器件产能已能够满足目前订单需求,在全面考量自身产能状况、市场需求动态以及宏观经济环境等多重实际因素的基础上,决定将“功能性结构件、超高清液晶显示面板及研发中心”项目投入金额由45,586.79万元调减至19,700.00万元。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已经2024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4年11月1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