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百科技(688005)_公司公告_容百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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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13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0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慧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法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亦将作相应修订,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监管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内部制度的公告》及《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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