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恒信息(688023)_公司公告_安恒信息: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时间:

安恒信息: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6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对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苏忠秦先生、独立董事周淳女士及董事吴卓群先生3名成员组成,其中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苏忠秦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各位委员具备金融财务知识、专业理论或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委员会的专业构成、独立董事比例及任命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会议名称会议议题及审议情况
2025年1月7日2025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1、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5年3月10日2025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1、审议《关于公司内审部2024年四季度工作总结及2025年一季度工作重点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内审部2024年度工作总结及2025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2025年4月29日2025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3、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4、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5、审议《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6、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了以下职责: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的资格,自公司聘任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利益。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相关要求,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7、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8、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9、审议《关于公司内审部2025年一季度工作总结及2025年二季度工作重点的议案》
2025年6月30日2025年第四次审计委员会1、审议《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025年8月26日2025年第五次审计委员会1、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审议《关于公司<内审部202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的议案》
2025年10月24日2025年第六次审计委员会1、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审议《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3、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4、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5、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6、审议《关于公司<内审部2025年三季度总结及四季度工作重点>的议案》
2025年12月29日2025年第七次审计委员会1、审议《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其披露并对其发表意见2025年度我们审阅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当期的经营情况与财务情况,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误的情况、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

2025年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确保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工作职责,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协调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保障了年度审计工作、内部审计的有效进行。

2026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严格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继续强化监督职能,切实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协助董事会做好科学决策,为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而不懈努力。

特此报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苏忠秦、周淳、吴卓群

2026年3月25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