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星环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环科技”、“公司”)开展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 3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
| 4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未出现需报告的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事项 |
| 5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公司业务情况,对公司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的各项承诺 |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做出的各项承诺 |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保荐机构对公司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督促公司规范执行内控制度 |
|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了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保荐机构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而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1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保荐机构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而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2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
| 13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 14 | 关注社交媒体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和传闻,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本持续督导期间,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前述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15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当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股票上市规则》等本所业务规则;(二)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该等情况 |
| 16 | 保荐机构应当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
| 17 |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该等情况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公司尚未实现盈利,主要系公司专注于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基础设施领域基础软件的研发,坚持“自主研发、领先一代”的技术发展策略,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成长期,在研发、销售及管理等方面持续投入较大,公司目前的营业收入规模相对较小,尚未形成突出的规模效应,不能完全覆盖各项期间费用及成本的投入所致。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基础设施领域具有技术壁垒高、研发周期长、研发投入大等特点,公司相应进行了大量的研发投入,在技术研发及技术产业化方面投入了大量
的资源和成本。同时,由于公司产品具备较强的专业性,公司产品和服务面临的系统环境和客户需求复杂,并且面向的应用场景和领域众多,包括金融、政府、能源、电信、交通等,相关垂直行业的市场开拓、客户挖掘及行业深耕均需要公司建立和培养专业的销售人员,相关产品部署、方案设计及技术服务的实施需要综合能力较强的售前人员支持,使得整体销售费用投入较多。此外,为建立相匹配的支撑服务体系,公司在运营管理、人力资源及财务内控等中后台建设和办公场所租赁等方面亦进行了较大的投入。公司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对公司资金状况、研发投入、业务拓展、人才引进、团队稳定等方面造成影响,未来能否扭亏为盈仍有不确定性,无法保证短期内实现盈利或进行利润分配。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2025年1-6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294.5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5,624.87万元,公司呈现亏损状态。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为146,645.77万元。2025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250.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82%。公司未来能否保持持续增长,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需求、技术更新迭代、公司自身发展战略、人才储备、市场开拓能力等内外部因素影响。如果未来公司现有主要产品市场需求出现下滑、行业竞争加剧、不能顺利开展研发活动并形成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或服务,公司的营收、净利润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三) 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的风险
2025年1-6月,公司销售费用为7,545.54万元,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49.48%,销售费用占比较高。一方面,公司收入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上半年度收入较下半年度偏低;另一方面,公司产品和服务面向的行业领域众多,包括金融、政府、能源、制造、交通等,需要持续投入资源建设销售队伍进行相关垂直行业的市场开拓、客户挖掘和生态体系构建。公司在报告期内通过组织架构优化、费用管控升级等措施,已实现销售费用同比下降28.75%,但若公司收入增长不达预期、重点行业市场渗透未达预定目标、新产品开发或商业化进程受阻,较高的销售费用规模可能对公司的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四)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持续投入资金需求较大的风险2025年1-6月,公司研发投入(包括研发费用和开发支出)为12,306.71万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80.70%,研发投入规模占比较高。由于大数据基础软件产品具有技术壁垒高、研发周期长、研发投入大等特点,需要大量的研发人员、时间和资金投入。随着行业中新技术的涌现,尤其是AIGC引领的新的技术和产业革命,公司正在加速融合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前沿技术构建产品护城河,巩固技术方面的先进性,持续的研发投入可能导致公司盈利周期相对较长的风险。
(五)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的风险
2025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277.67万元,经营性净现金流持续为负,主要系公司尚处于成长期,研发及销售投入较大,同时公司销售环节对客户存在一定的信用期,从而导致经营活动流入的现金未能覆盖流出的现金。若未来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无法改善,可能使得公司资金状况紧张,从而面临一定程度的流动性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5年上半年 | 2024年上半年 | 增减幅度(%) |
| 营业收入 | 15,250.58 | 14,014.55 | 8.82 |
| 利润总额 | -14,294.45 | -19,161.43 | 不适用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294.51 | -19,120.32 | 不适用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5,624.87 | -20,566.14 | 不适用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277.67 | -24,529.24 | 不适用 |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5年6月末 | 2024年末 | 增减幅度(%)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96,444.86 | 109,872.75 | -12.22 |
| 总资产 | 126,018.85 | 139,626.02 | -9.75 |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5年上半年 | 2024年上半年 | 增减幅度(%)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8 | -1.58 | 不适用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18 | -1.58 | 不适用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29 | -1.70 | 不适用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83 | -14.14 | 增加0.31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12 | -15.21 | 增加0.09个百分点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80.70 | 91.63 | 减少10.93个百分点 |
2025年上半年市场经济稳中向好,公司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增强产品竞争力,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8.82%。报告期内,公司提高运营效率,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同比减少。同时,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的催收和客户信用管理,项目回款较去年同期显著改善。
目前公司仍然处于成长期,在研发、销售等方面需要持续投入,公司的营业收入规模相对较小,虽然已经实现了核心技术的产业化应用,但规模效应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不能完全覆盖各项期间费用及成本的投入。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专注于分布式技术、数据库技术、编译技术、数据云技术、AI 与机器学习运营管理技术等基础软件领域的研发,始终坚持“自主研发、领先一代”的技术发展策略,注重技术研发的前瞻性。自2015年以来,公司已在关系型分析引擎、流处理引擎、容器云技术、数据云服务、多模型数据的统一处理技术等诸多领域实现多项技术突破,引领行业技术发展。
公司坚持核心技术自主研发,大数据软件产品在数据存储管理层、计算引擎层、编译器层、资源管理层实现了统一重构,在大数据核心基础软件领域实现对国外对
标企业产品的替代。自成立以来,星环科技大数据基础平台自底向上研发了核心组件,逐步脱离了国外开源大数据框架的束缚。以核心产品大数据基础平台TDH为例,公司持续投入研发,并实现产品突破,截至目前,分布式SQL编译器、计算引擎、存储引擎、分布式数据管理系统、资源调度器等核心技术已实现自主研发。
公司快速完成了和多个国产硬件平台的适配,还创新地支持在一个集群内允许多个不同的硬件架构(如X86架构和国产鲲鹏、飞腾、龙芯等架构)混合部署,并可以协助客户对异构算力进行高效管理和调度,能够更好地让用户实现逐步的国产化替代进程。公司已助力金融、能源、制造、交通等行业多个用户实现了数据分析场景中部分关键信息系统的国产替代,替代的对象包括传统关系型数据库Oracle、IBM DB2、Teradata;搜索引擎Elasticsearch、大数据平台Cloudera Data Platform、智能统计分析工具SAS等多家国外主流厂商产品。公司已成为国产大数据和数据库领域的重要参与者,未来,公司将持续自主研发大数据基础软件领域的关键技术,推动国家数据信息安全和其他产业的发展。随着基础软件国产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公司有望在该进程中取得有利的发展态势并取得一定的市场份额。
综上所述,公司2025年上半年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2025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年上半年 | 2024年上半年 | 增减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9,900.18 | 11,032.52 | -10.26 |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2,406.53 | 1,808.61 | 33.06 |
| 研发投入合计 | 12,306.71 | 12,841.13 | -4.16 |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80.70 | 91.63 | 减少10.93个百分点 |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19.55 | 14.08 | 增加5.47个百分点 |
2025年上半年公司开展了2025星环分布式数据库ArgoD B等多个研发项目,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获得发明专利169个,实用新型专利1个,外观设计专利2个,软件著作权464个。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总投资规模、募集资金投资规模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各项目总投资规模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投入募集资金 |
| 1 | 大数据与云基础平台建设项目 | 61,767.31 | 61,767.31 |
| 2 | 分布式关系型数据库建设项目 | 48,770.44 | 48,770.44 |
| 3 | 数据开发与智能分析工具软件研发项目 | 24,245.54 | 24,245.54 |
| 总 计 | 134,783.29 | 134,783.29 | |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 113,000.41万元,其中大数据与云基础平台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7,620.64万元,分布式关系型数据库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0,685.00万元,数据开发与智能分析工具软件研发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4,694.77万元。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公司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元浩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16.7863万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范磊、吕程、佘晖、上海赞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别直接持有公司606.8626、151.9779、86.9515、753.7589万股股份。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李一多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0.9856万股。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人员直接持有的股份2025年上半年未发生减持,也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情形,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减持承诺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